首先,当你向健身房办理会员卡的时候,本质上就是签订了一份合同。根据合同,健身房有义务提供健身场地和服务,你交了费用之后,就有享受健身服务的权利。现在健身房老板跑路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健身房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健身房在向您提供服务时逃避责任,并向您收取高昂的健身会员费,侵犯您的财产权。
最后,如果健身房跑路,把你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其他健身房或者组织,就是侵犯了你的个人信息权,如果你提供的会员注册照片在未经你允许的情况下,被以盈利为目的发布,健身房就侵犯了你的肖像权。
1、我可以随意取消健身房会员卡吗?
“并不是说消费者要求退款,经营者就必须无条件退款。上述两起案件中,消费者之所以能退款,是因为消费者没有签订合同,没有行使权利,或者被消费者‘开卡’,合同中存在不公平条款,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杨帆律师告诉集木新闻,在正常的商业运作中,消费者如果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要求退款,可以根据签订的有效合同条款与商家协商解决。
消费者进行预付卡消费时,应量力而行,保持冷静、理性,避免一次性进行高额充值;应在付款前与运营商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重点了解预付卡的金额、功能、适用范围、有效期、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特别是终止服务和转移限制等,要求商家将口头承诺写入协议,每次消费后及时索要收据,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操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积玉桥市场监督管理处调解工作人员介绍,从上个月开始,该处充分利用辖区内律师事务所丰富的资源,联合律师事务所开展“现场调解”,将复杂、标的额大的消费纠纷纳入人民调解机制,让更多专业律师介入,推动纠纷化解、矛盾化解,目前已得到7家律师事务所的积极响应。专业律师介入消费纠纷,有利于帮助消费者合理合法维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健身房会员转让费合法吗?
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与健身中心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正式成立。消费者在健身中心有权使用场地、接受专业指导,健身中心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健身相关服务。消费者在将健身卡转让给其他消费者时,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健身俱乐部与会员签订的协议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消费者的转让行为不需要征得健身中心的同意,转让行为只有在通知后才会生效。健身中心无权禁止或对消费者转让会员卡的权利进行限制。而且,权利转让后,并不增加债务人的义务,应当让消费者自由享有转让的权利。 健身俱乐部与会员之间的协议是一种合同关系,健身卡是否可以转让、健身卡转让费的收取,取决于是否符合双方协议的规定。如果健身中心不允许转让或者收取巨额转让费,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持卡人办理会员卡后,就有享受服务的权利,其中就包括了转让卡的权利。健身中心作为义务人,只需按照权利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即可。
3.我的健身卡没有激活,可以全额退款吗?
健身卡可以退还。签订合同后即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受合同内容约束。你可以解除合同,但除此之外,会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解除合同。”该条款可以认定为格式条款,因为它限制了你的主要权利。该条款也可以理解为:无论对方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符合约定,它规定你无权提出异议。有强制消费的嫌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为格式条款,视为无效,并要求退还卡上未使用的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审理民事案件的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审理民事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依照法律。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在适用法律上对当事人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与相对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掩盖的民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但是,强制性规定没有导致民事行为无效的,不在此限。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无效。